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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用“小快灵”立法 破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困境

来源:湖南人大融媒体中心 作者:刘容 编辑:曹玉玲 2025-03-28 10: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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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下午,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就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湖南省促进金融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若干规定》进行发布。黄飞飞 摄

“好比对一个学生投资,股权投资着眼于大学生,风险投资青睐中学生,而天使投资人则培育萌芽阶段的小学生。”

在《金牌投资人》一书中,这段文字形象地揭示了,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面临着不同的融资方式。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创新领域的“潜力股”和“生力军”,但因其规模小、资产轻、风险高等因素,往往在融资过程中举步维艰。

3月27日,全国首个专门针对科技金融的地方性法规——《湖南省促进金融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若干规定》(下称《若干规定》)在湖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获得表决通过。

《若干规定》聚焦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痛点堵点问题,重点围绕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基金和国有创业投资机构、银行、保险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资本市场融资、服务保障和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规定,引导金融资本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倾斜,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与市场应用,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注入源源不断的动能。

比如,聚焦基金和国有创业投资机构不愿投、不敢投、管不好、退不出等难题,《若干规定》要求省、市州级人民政府设立科技创新类基金,加大对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投资力度,并鼓励创业投资和天使投资人通过设立基金或者直接股权投资,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同时,要求对科技创新类基金以及国有创业投资机构参与科技创新类创业投资产生损失的,在符合一定前期条件下,予以容错免责。

这样一来,营造出了一种既鼓励金融赋能、也宽容投资失败的制度环境,消除投资主体的后顾之忧,助力企业更有底气、更加大胆地进行科技研发,激发创新活力。

《若干规定》的高效出台,是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推行“小快灵”立法的又一有力之举。全文共12条,不设章节,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围绕“促进金融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立法目标创新制度机制,切实增强了法规针对性、可操作性,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树立起一道坚实的法治屏障。

有个细节令人印象深刻。在立法调研过程中,长沙一家新材料公司董事长向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组反映,国有创投在投早投小时设置了强制回购条款,这导致企业在后续发展和后轮融资中产生了模仿效应,无疑严重影响了企业发展和壮大。

立法调研组直面当前业内面临的焦点问题,在法规后来的审议中,充分吸纳该董事长的建议,《若干规定》第三条中明确规定:鼓励科技创新类基金在投资科技型中小企业时不设置针对创始人团队的强制回购条款,以保障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持续融资来源。

法贵必行,法规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湖南省人大财经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联动省委金融办、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机构,推动规定在全省范围落实落地,引导金融“活水”浇灌科创“良田”。

在27日下午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上,省科技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将鼓励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全省国家级高新区设立“科技金融特色专营机构”,引入科技信用担保,持续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特色产品扩面放量。

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用好用活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设备更新改造贷款贴息等债权融资支持政策,引导商业银行加大贷款支持,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引来更多“源头活水”。

省委金融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支持商业银行设立科技金融特色支行或专营机构,不断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同时,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降低担保费率和反担保要求,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有力的担保增信服务。

来源:湖南人大融媒体中心

作者:刘容

编辑:曹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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