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稳定重点先进制造业供应链产业链,发挥龙头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促进先进制造业供应链配套发展,全力推进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近日《支持先进制造业供应链配套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正式印发,九大政策措施支持先进制造业供应链配套发展。结合湖南“十四五”发展规划,对省内整车(主机、主网)龙头企业(以下简称“龙头企业”)与重点配套产品供需矛盾较为突出的工程机械、汽车制造、电力装备、轨道交通、航空航天等重点产业(以下简称“重点产业”)实施供应链配套发展五年行动计划,支持龙头企业强化对供应链配套发展的引领带动作用,加力培育、招引重点配套产品生产企业,延长产业链,提升集聚度,实现重点产业主配协同发展。
支持龙头企业招引配套企业。将龙头企业新引进的配套企业投产第一年实缴税收省级分成部分的10%,奖励企业所在市州或财政省直管县人民政府,主要用于支持龙头企业技术改造、研发创新和对企业作出突出贡献人员的激励等,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龙头企业引进的配套企业自设立3年内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2亿元以上的,加大奖补力度。
推进补链延链重点项目建设。对实际到位资金超过2亿元的重点产业补链延链项目,按其当年实际到位资金的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鼓励采购补链清单内重点配套产品。结合重点产业发展实际与龙头企业需求,制定先进制造业重点配套产品补链清单(以下简称“补链清单”)。建立财政支持与龙头企业采购补链清单重点配套产品挂钩机制,引导龙头企业采购补链清单内配套产品;对采购补链清单内配套产品、支持配套产业发展贡献突出的,根据企业采购规模与增长情况给予一定比例奖励,单个企业年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引导重点配套产业园区发展。围绕重点产业配套发展需要及各地产业发展实际,按照因地制宜、就近配套、资源互补的原则,由省级统筹制定先进制造业配套产业园区发展规划,引导有条件的市州集中资源培育发展1—2个特色配套产业园区,作为重点产业核心配套基地,比照湖南省工程机械配套产业园享受相关支持政策。
推进关键配套产品研发攻关。立足重点产业配套需求,制定先进制造业关键配套产品工程化攻关清单,重点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
加大政府采购等政策支持。围绕重点产业发展,制定“两型”(绿色)产品标准,完善扩充“两型”(绿色)采购目录
强化金融与财政协同联动。设立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子基金,重点支持先进制造业关键零部件配套生产企业、补链延链重点项目。引导保险机构开发支持补链清单内产品研发和生产的专属保险产品,省财政按3%的投保费率上限及实际保费的50%给予投保企业保费补贴,单个产品补贴不超过100万元。
加强土地要素保障。加强城乡建设用地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高效利用,大力盘活存量土地资源,对重点产业龙头企业、重点配套企业实行用地倾斜,配套产业重大项目合理用地需求由省级统筹保障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采取“点供”应保尽保。
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规范水电气等服务收费,降低先进制造业配套产业企业负担。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实施“六个一”工程,探索开展“一照多址”改革,精简行政审批流程和优惠政策办理手续,促进重点产业人才、资金、创新等优质要素有序流动,资源高效配置。
潇湘晨报记者张沁
来源:潇湘晨报
编辑:张立